关于电信运营商二次放号的建议

随着通信的大发展大繁荣,号码资源的二次放号也成为了必然,尤其对于一些弱势企业,号码一般被反复开启了两三次。

这样会给用户带来不便或者打扰,甚至影响运营商自身的品牌树立。

其实电信运营商应该做个系统,实现几个功能,来避免一些二次放号导致的争议。

1.销号之后不应该只提示空号,应该提示“您所拨打的号码户主现已放弃使用本号码,现仍欠费XX元(主动销号),号码已收归中国XX所有,请您更新您的通讯录信息,如有纠纷请向人民法院对其本人提起诉讼,谢谢!”对于短信等业务也是同理,同样对于销号后发来的短信进行系统级自动回复提示。

2.系统后台自动记录每个被销户号码的呼入/短信接收次数,如果超过一定阀值,例如3个月内每个月超过3次,这个号码要被继续封存,直到小于此阀值才可继续计算6个月封存期。

3.对于银行类敏感信息,电信运营商应该积极和银行征信部门合作,将号码销户/过户信息上传至征信平台,一旦号码销户/过户,银行可根据此信息自动删除号码与银行账户的绑定信息,并更新银行账户标记为失联,这样对电信运营商重放号和银行征信管理都有好处。

下面照例送上歌曲,来自小缘的喊我的名字吧.(资源方:bilibil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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